一、檢查時間
2023年3月22日、2023年3月23日
二、檢查單位
江西省地震局
三、檢查對象
萬安水電站、東津水電站
四、檢查人員
許云廷,執法證號:14000024903;
楊中書,執法證號:14000024905;
五、檢查內容
(一)庫區是否按照《地震監測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09號)要求建設專用地震監測臺網(包括測震臺網、強震動監測設施、數據匯集處理中心);是否按照《水庫地震監測管理辦法》(中國地震局令第9號)、《水庫地震監測技術要求》規范開展水庫地震監測臺網的建設、運行、數據產出等。
(二)水庫是否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》《江西省防震減災條例》進行抗震設防。
六、檢查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》《地震監測管理條例》《江西省防震減災條例》《水庫地震監測管理辦法》《水庫地震監測技術要求》。
七、檢查結果
(一)萬安水電站大壩混凝土重力壩壩頂高程104.0米,最大壩高58.0米,右岸粘土心墻土石壩長430.0米,壩頂高程105.0米,最大壩高37.0米,庫容22.16億立方米。根據《地震監測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09號)和《水庫地震監測管理辦法》(中國地震局令第9號)要求,未達到建設水庫監測臺網的標準,且近年水庫庫區及周邊地區未發現有地震活動增強趨勢,無需建設水庫監測臺網。根據2017年江西萬安水電站大壩安全第三次定期檢查審查意見,工程區域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.05g,相應地震基本烈度為VI度,大壩按VII度設防,符合《水電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設計規范》(NB35047-2015)的規定。工程運行以來,外圍地震未對工程構成影響,震后巡查大壩結構完好,邊坡未見異常,大壩抗震是安全的。
(二)東津水電站大壩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85.5米,壩頂高程200.50米,水庫總庫容7.95億立方米。根據《地震監測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09號)和《水庫地震監測管理辦法》(中國地震局令第9號)要求,未達到建設水庫監測臺網的標準,且近年水庫庫區及周邊地區未發現有地震活動增強趨勢,無需建設水庫監測臺網。根據2018年江西東津水電站大壩安全第三次定期檢查審查意見,壩址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.05g,相應地震基本烈度為VI度,大壩不進行抗震計算,符合《水電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設計規范》(NB35047-2015)的要求。
八、整改意見
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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